抗衡大陆“二奶”:台湾成立“大老婆俱乐部”
据香港明报消息:台商之间常流传着一句话“不到大陆不知自己结婚早”,就是说大陆姑娘漂亮、温柔,因此台商到了大陆在后悔早婚之余, 不少人都“包二奶”。面对两岸婚姻的警讯,台湾婚姻专家施寄青创立的晚晴协会近期将为台商的元配夫人成立“大老婆俱乐部”,确保妇女权益。
两岸经贸交流日益活跃,同时也有愈来愈多台商的元配针对先生的外遇问题前往晚晴协会求助。她们不但哭诉丈夫留在大陆不回、包养小老婆,不顾台湾一家老少生计,最重要的是希望了解到底可以获得什么样的法律保障,采取适当行动。
施寄晴说,根据她的了解,大陆目前的婚姻制度十分先进,采取实质审查制度,也就是男女双方只要有共同居住与生活的事实,就属于实质婚姻。反观台湾目前则采用形式婚姻制度,因此才有“通奸罪”。尽管大陆方面对重婚罪的定义严苛,但对已婚台商在大陆包养“二奶”的惩处则比台湾轻很多,这对台湾元配十分不利。有鉴于此,晚晴协会决定结合专业资源与两岸法律专家,近期内开设协助台商元配的咨询机制,帮助维系婚姻权利。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