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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不可纵强
“欲不可纵”是我国古代房中养生学的重要内容,简单的说,就是人的性行为不可放纵,要加以节制。这个观点对于人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科学地指导夫妻间的性活动,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众所周知,从秦王朝开始至满清帝国的灭亡,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内,乃至解放之前,淫风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始终契在;社会的上层,以历代帝王为代表实行无限制的多妻制,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而美其名曰:“重国广继嗣”,实际是贪图淫乐;在社会的下层,则娼妓盛行,给整个社会文明时罩上了一层阴影。针对这种社会的腐败风俗,我国古代的房中家、养生家、医学家,以及道家都主张房事不可放纵,要节制,并代代相承,屡有发展,成为我国古代房中养生的重要法则。为着把问题说清楚,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叙述,即纵欲的含义;淫风是一种历史的社会现象;历代房中养生家对欲不可纵的见解,纵欲的危害及其病理机制;怎样才能达到节欲,即节制性生活的基本措施。
关于纵欲的认识。有节制的房事生活,有益于男女的身心健康,这是众所公认的;而纵情色欲,轻则致病,重则损寿,亦为事实所证明。但关于纵欲的解释并无确定的含义。古人认为合男女必有一定的法则,凡违悖房事节度,超越自身的身体与心理条件,贪求淫乐者,即为纵欲,例如婚外的乱伦,无疑是纵欲的范畴。最显著的表现,就是性行为过于频繁。我国古代房中养生家、医家出于固护精液,以养生延年的宗旨,对男女交合的频度都曾有过规定。《玉房秘诀》写道:“人有强弱,年有老壮,各随气力,不欲强快,强快即有所损。故男子十五盛者,可一日再施;瘦者一日一施;年二十盛者,日再施,嬴者一日一施;年三十盛者,可一日一施,劣者二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虚者四日一施;五十盛者五日一施,虚者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十日一施,虚者二十日一施;七十盛者三十日一施,虚者不泻”。意思是访问,欠的身体有强弱之分,年岁有老少之别,应根据各自的身体条件,而决定行房的次数。一般来说,不应该贪图淫佚,强行的追求就会带来损害。所以男子十五岁,身体强壮的,可一日泄两次,虚弱的一日一次;二十岁,身体健康的,一日泄 两次,虚弱的一日一次;三十岁,身体壮实的,可一日泄一次,身体不好的,四日泄一次;四十岁身体好的;三日泄一次差的四日一次;五十岁,身体好的可以五天泄一次,差的可以十日一次;六十岁身体健康的,十天泄一次,虚弱的二十天泄一次;七十岁身体好的三十天泄一次,虚弱的就不要泄精了。按照人的生长发育过程,以年龄为标准,以身体强弱为依据。而决定行施施泄的频度,是可取的。《千金要方.卷二十七.房中补益》云:“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年三十者,八日一泄;年四十者,十六日一泄;年五十者二十一日一泄;年六十者,闭精勿泄。若体力犹壮者,一月一泄。”孙氏的主张较为保守,而且仅以年岁为根据,可信的成分少。《医心方.施泻篇》写道:“年二十常二日一施,三十三日一施,四十四日一泄,五十五日一泄,年过六十以去,勿复施泄。”完全按照年龄的变化,而规定交合的频度,似属呆板,其态度更为谨慎。由上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同房施泄频度,认为应根据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在不同的年龄层次,标准是不相同的;而其差别的依据,就是体质强与弱、阳气盛与衰。此外,还要考虑到季节的差异。《医心方.卷二十八.房内》引《养生要集》云:“春三日一施精,夏及秋天一月再施精,冬令闭精勿施。夫天道冬藏其阳,人能法之,故能长生,冬一施当春百。”意思是说,春天三天泄精一次,夏季与秋季一月泄两次精,冬季就要固守精关,不要施泄了。自然界的规律是冬季使阳气深藏,人能够效法它,就能长寿,冬天泄一次精等于春季泄一百次。
如前所述,古人对行房施泄频度的规定,完全立意于房中养生,现今仍的参考意义,尤其是《玉房秘诀》的规定,更有实际价值。如果从施泄频度分析,在不同的年龄层次,不顾体质条件,超越正常的施泄频度,而行房过多的,均可视为纵欲,狭义的理解,凡贪色者谓之淫,婚外的两性乱伦,无疑是纵欲的表现。
有趣的是,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性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不仅与医学、养生学共体联枝,而且渗透到政治、哲学、礼仪、文学等形态与观念中。据有关史料记载,淫风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初民社会就已经契在。我国先秦时期,由于性规范不那么严谨,淫风还多少带有一点恋爱的色彩。而自秦统一中国后,淫乱就变成赤裸裸的纵欲。历代帝王都盛行多妻纵欲,并且作为一种制度沿袭下来,兹举其较典型数例:“汉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后汉书.后纪>)隋炀帝“密诏江淮诸郡,阅视民音童女姿质端丽者,每岁贡之."(隋书.炀帝纪》)王莽则“遣散大夫、谒者各四十五人,分行天下,博采乡里所高有淑女者上名。”(《汉书.王莽传》)晋武帝“博选良家以充后宫,先下书禁天下嫁娶,使宦者使使车,给驺骑,驰传州郡。……名家盛族子女多败衣瘁貌以避之。”(《晋书.武元杨皇后传》)汉桓帝“多内幸,博采宫女至五六千人。“(《后汉书.桓帝邓皇后纪》)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宫嫔大率至四万”。甚至多妻纵欲还不够,还要乱伦。历代帝王风流艳事不乏其例。清人史梦兰曾有诗云:“宋史高标道学名,风流天子却多情,安安唐与师师李,尽得承恩入禁城。”(《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五》)宋徽宗之暗通妓女李师师,是历史上著名的帝王艳事之一;宋理宗也在1253年元夕“呼妓入禁中。有唐安安者,歌色绝伦,帝爱幸之。”(《东城杂记》)至了明代中后期,明代帝王的滥淫,代不乏人,一代超过一代,花样百出。从明宪宗朱见深开始,就有方士胡僧以献房中行乐的秘方获贵。《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载:“嘉靖年间,诸妄幸进方最多,其秘者不可知,相传至今者,若邵、陶则用红铅……然在世宗中年,始饵此及他热剂,以发阳气,名曰长生,不过供秘戎耳。至穆宗以壮龄御宇亦为内官所蛊,循用此等药物,致损圣体,阳物昼夜不休,遂不能视趄。“这位穆宗阳寿仅36岁。服食丹石热剂,助发阳物,纵欲行乐,自秦始习已成癖,唐孙思邈大声疾呼禁服此类热药,但有禁不止,至明皇达其高潮,这是历代帝王纵欲又一个方面。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臣僚仿效者无疑,就不少文人学士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蓄养侍妾姬人亦不甘人后。唐代韩愈是“道统”自命之人,况且36岁时已经“两视茫茫,白发苍苍,而牙齿动摇“的衰病夫子,家里也有绛桃、柳枝,皆善歌舞。白居易曾写了《上阳白发人》这样“悯怨旷也“的诗篇,且又甚爱其妻,家里也有歌伎樊素、小蛮等多人。韩、白不是风流才子,况且如此,其他就不言而喻了。明代文人学士的风流艳事更是屡见不鲜。当时的江南名士、戏曲家何元朗在宴客时,脱下妓女的绣鞋行酒,而被目为文坛泰斗的王士贞居然“作长歌经纪之“。就是连大名鼎鼎的被誉为“东方莎士比亚“的戏曲大师汤显祖,得知屠隆患恶病(性病)时,亦定诗以“情寄之疡“。淫风之剧,社会风气之败落,由此可见一斑,从上层阶级家中蓄养侍妾至娼妓的出现,并无一条鸿沟。据史书载,娼妓的出现,可能始于汉。据传汉武帝为了收买军心,始置营妓,以侍军士之无妻室者“(《汉武外史》)。从唐代起,有官妓和家妓。官妓以歌舞为业,或专为官员们宴会助兴。唐代士人与歌妓相恋者极多,其中也有发生性关系的,多半是才子佳人互相倾慕的结果,与一般妓女与嫖客的关系有所不同。到了宋代,官妓和家妓皆极盛行,官僚、士人与官妓的关系已不限于诗酒应酬,发生性关系者大有人在。至明代,以嬴利为目的的妓院日渐兴盛。娼妓的出现使人们的性关系罩上了一层阴影,给纵欲者提供了条件,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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