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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药、劣药?

  什么是假药?
  根据《药品监督管理法规范汇编》第三十三条:禁止生产,销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 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二) 以非药品昌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昌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
  (2)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
  (3)变质不能药用的。
  (4)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什么是劣药?
  根据《药品监督管理法规范汇编》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二)超过有效期的。
  (三)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