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能否报销?
我国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和《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第一批)》,引起各界的关注。人们议论较多的是非处方药价格的高低和能否报销。这些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药品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因此,有必要进行广泛的讨论。
我们首先来谈谈非处方药的价格。从全球的发展和惯例上看,非处方药远比处方药便宜,其主要原因为:
1、非处方药是成功的大众保健体制的三大支柱之一,受到政府的鼓励。
2、与处方药相比,非处方药报审相对简易,前期开发费用小。
3、非处方药品种众多,流通和分配渠道广阔,中间环节少。
4、非处方药价格开放。
5、规定的药物和品牌可向大众作广告,依托媒
介传播,促进销售。
非处方药按惯例是由个人选购的用于自我医疗的药品,原则上不享受补贴。但考虑到目前我国颁布的《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第一批)》
名单中药品与《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和各地制定的《公费医疗报销目录》中的品种有很大的交叉,其中西药部分165种药,属于《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品种约100多个,占61.5%;属于《公费医疗报销目录》中的品种也近百,占59%。例如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布洛芬,解痉药东莨菪碱等均收录在上述3个目录中。因此,很难在短时间捋顺,同时考虑到分类管理后城市居民对保健支出增加的承受能力以及对保健的认识缺乏,肯定会留有一段时间加以过渡,在过渡期内,报销与不报销并行,或在报销的额度上加以控制。 |